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关于卫生行政部门临时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》的决定
公布机关: 本溪市人民政府
公布日期: 2011.07.22 施行日期: 2011.07.22
效力: 有效 门类: 卫生医药
(2011年7月22日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公布)
全文
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,维护法制统一,市政府决定废止《关于卫生行政部门临时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》(市政府令第144号),自即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对全市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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